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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戴雨霞 2003年8月23号晚,几个大法弟子在看师父讲法录像被邪恶发现,就给我们绑架到公安局。由于我的情太重,在公安局准备的表上签了字。虽然我回来以后继续学法炼功,但就这件事情而言,我真是对不起师尊,我后悔莫及。使我想起那些同修们在劳教所里挨打,挨骂,受尽折磨,也没有顺从那些邪魔烂鬼。而这一点小事,我就顺从它们,真是难过万分。现在我严正声明签字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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