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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柴秀梅 我于2000年10月被非法关押5个月后,判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因高压迫害、强制洗脑,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写了许多违背大法的东西(如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回到家通过学法、炼功,和同修交流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特此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派出所所写的“三书”全部作废。以后更加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以回报伟大恩师的慈悲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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