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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郭洪彩

    我自1995年5月有缘得法。但由于学法不深,在99年“7.20”邪恶高压迫害下,一时头脑不清,说了错话,做了错事,深感痛心,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自己曾多次忏悔,现在严正声明:那时我所说、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以法为师,认真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踏踏实实走好证实大法的每一步,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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