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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甑友廷 我现年63岁,于1998年9月得法,可是在7.20以后,由于心不正,在邪恶的高压下,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同时怕恶警把大法书搜走,把大法书烧掉了一部分,犯下了大罪,对不起师父。现声明我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坚信师尊,坚信大法,做好三件事,精進不停。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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