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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宝珍 在99年7.20时,因为学法不深,于99年9月28日被邪恶迫害,非法把我绑架到看守所,强迫下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这些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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