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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明先 1999年7月20日,邪恶铺天盖地而来的时候,由于有怕心,在派出所拟定的“保证书”上签了字,交了一本大法书,这一切不是我的本愿。现在我声明这一切全部作废。坚决同旧势力决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8/916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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