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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丽霞 我是法轮功学员汪丽霞。99年8月5日,街道办事处三个小时围攻强迫我在他们给写的保证书上签字,被迫叫我签了名。2000年3月28日我写过保证。现声明作废。 感谢师父慈悲洪大!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任何邪恶势力都动摇不了我的心,加倍弥补自己的一切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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