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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余桂

    今年8月下旬,受县610指示,单位又叫我签字,五年的迫害还不算完,当时我想“不能签”,不能让它们的阴谋得逞。由于长期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自己的心态不祥和,没有给对方耐心的讲真象,半个月里单位的“专管人员”不断的進行骚扰,给家人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我的人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关键的时候没有把握好自己,违心的签了字。之后,我真是无地自容,痛定思痛,无法面对大法、面对慈悲苦度我的师父。我必须端正自己的心态,认清大法修炼的严肃性,走好走正修炼路上的每一步,在哪里跌倒了在哪里爬起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定不移的在师父引导的正法路上走到尽头。在此声明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签字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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