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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葛长英、罗元清

    我今年65周岁,老伴退休。我俩是1995年学炼法轮功的。99年7月20日,我们为了去北京讨一个说法,给我们一个修炼环境,没想到,江××一道命令,不让炼法轮功,派部队把我们遣回,在各自单位里看管起来,不让回家,没有自由,進行洗脑,表态、交大法书。由于学法不深,在压力之下,怕心、私心当头,怕连累孩子,放不下名、利、情,被迫写了“决心书”,同时在揭批大会上发了言,违心的讲了一些不该讲的话,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们现在郑重声明过去的表态和发言一律作废。我们错了,愧对了师父对我的慈悲救度,更不可饶恕的是把心爱的大法书及师父的法像都交了。现在想是非常后悔,难过得不敢面对师父。我们感到非常羞愧、内疚,良心受到了谴责。师父教我们真、善、忍,使我们在修炼的那些年里改掉了不少毛病,身心都受益匪浅,我们感谢师父。师父给了我们一次又一次改正的机会,我们要抓紧时间用行动改正过失,做好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讲真象,让更多的人得救。从假象中清醒过来,助师世间行,还大法一个清白,让恶魔无藏身之处,受到正义的审判。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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