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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树林

    我95年10月的一天有缘得法,在99年7.20前的个人修炼中,自己能遵照大法严格要求自己,精進实修,通过修炼,自己的身心有了根本的变化,从社会的大染缸中解脱出来。自99年7.20以后,法轮功被邪恶组织非法取缔,自己为了证实大法,曾進京上访,当时被公安非法关押15天,后因自己坚持修炼大法,又被县公安两次非法关押达一年之久,另被610强行办所谓的洗脑班,两次计45天,公安及610共无理收款3400元,不给任何凭据,抄家一次,抄走大法书多本,皮箱一个,放相机一台,自99年7.20以来扣发工资13个月,至今,就调的工资从不给调,原因是,说我是法轮功骨干顽固分子,写的“保证和悔过书”是假的,我正因此严正声明当时在邪恶的强压下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和悔过书”,符合了邪恶,现在感到万分的痛心,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的、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我要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精進实修,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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