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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秀芳

    我今年73岁,从小没上过学,自97年学法轮功,现在可以看报纸了。当时有病,做过手术。学到99年7月20日后,书我要自己处理,我没有交上去,直到2000年春警察来找我,我说“不学了”。过去由于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我没有给警察说实话,这事给法造成损失,是修炼过程中的污点。今后静下心来学法,随时清除自己思想中的不好的思想念头,正念对待一切,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救度世人。过去我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来弥补给大法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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