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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华淑荣

    我96年得法,修炼大法后从身体上和各个方面,都有转变,这是师父给我的一切。在2000年12月22日進京证实大法,被抓后,因修炼的不扎实,不精進,正念不强,配合了邪恶,按了手印,也照了像,说了姓名、地址。在2001年1月2日交了2000元钱,放回后。家中早就天翻地覆了,丈夫、儿子、媳妇都说,再这样学下去,我们都得下岗等等,丈夫又要打我、骂我。由于怕心,我违心的说了“不炼了”,在丈夫和儿子的强迫下,把《转法轮》交了出来,丈夫当着我的面烧掉了,这是我一生中做的最痛心,最大的错事。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以上我所说、所做的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今后我要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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