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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成国芬

    我今年56岁,自小多病,婚后胃病加重,经多方治疗无效。后又患高血压、心脏病,97年又患上类风湿病。去了许多医院,吃了许多偏方,钱花了不少,病却没见好,我把人间的罪几乎都受够了。在万般无奈之际我有幸得了大法,走上了修炼之路。得法后我的身体健康了,从此再没和医院打过交道。99年7.20后,江氏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大法弟子。我们乡政府及乡派出所对我家進行大搜查,抢走了我的一切法轮大法书、资料、讲法磁带等。2002年8月份,县公安局610来我家抄家,把我非法抓到县公安局。它们让我供出大法弟子,写“悔过书、保证书”。由于我没有配合它们,它们就在拘留所非法关押我10个月。后来拘留所长用伪善让我抄写了它们写好了的“保证书”,才让我回家。我现在严正声明:2002年8月份以后我在拘留所违心抄写的“保证书”彻底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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