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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廖正月

    7.20后的一天,派出所来了两名警察与单位保卫人员把法轮大法的学员都召集在一起,按照他们派出所事先写好的“保证书”逼迫学员每人照抄一份。在此,我严正声明:这个“保证书”是非法的、无效的,我坚决否定它。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做好人,身心健康。我坚定的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继续修炼下去,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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