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殿山 99年至2004年9月15日前,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做出了违背大法的言行(包括签字)。今声明这一切全部作废。以后紧跟正法進程,精進不停,抓紧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9173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