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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焕萍

    2004年11月4日我到劳教所看我妹妹(大法弟子),因当时自己没有正念,没有理解好法,说了大法弟子不能说的一句话,符合了旧势力,是背叛大法的,特此严正声明所说的绝不能说的这句话作废。在1999年7月25日上北京正法回来,在拘留所时因自己当时人心重,有怕心,违心的说了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当时家人(我丈夫)还写了一份违背大法的材料,现特此严正声明不该说的话和我丈夫不该写的这份违背大法的材料一律通通作废。以后我要按师父的要求去做,走师父给安排的正法路,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大弥补给自己修炼正法路上造下的损失,做一个让伟大师尊放心的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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