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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先恒

    我不识字、没文化。心里知道大法好。经过几年的修炼,对修炼正法的内涵也知道了一些。可就是在突如其来的事情上把握不好自己,惊恐中有意无意随和邪恶,没有达到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标准,常常为此而苦恼。如:同意别人替自己签字、特别是一见到穿警服的人心里就恐慌,在公众之下,别人说自己“不炼了”,也不加否认等等。现通过认真学法和同修交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法的要求。现严正声明:所有在邪恶强迫、威吓中自己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以后决心做好,严格要求自己,不给邪恶钻空子,只要师父安排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做一个达到标准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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