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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江平珍

    我于1998年5月份修炼法轮大法,我身体的病得到的了好转,特别是我的眼睛生了一个肿瘤而且不能开刀,因为离脑子很近,炼功几个月后眼底肿瘤就消失了,身体也健康了。1999年7.20开始镇压法轮功,1999年9月,居委会和户籍警到我家送来了一张表格,要我在上面签字,这张表格是“自愿不炼法轮功”的。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的签字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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