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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飞娥

    我是99年元月一日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几次出去证实大法都没有达到证实法的目地。2001年6月16日被派出所恶警绑架到看守所洗脑班,抄家几次。在那期间,由于受邪悟者的威逼,再加上邪恶强制的手段迫害,我写下了 “三书”,这一切都是我不情愿的。现严正声明在洗脑班所写、所做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勇猛精進,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坚信师父,正念正行,走正、走好正法最后阶段的路,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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