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飞娥 我是99年元月一日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几次出去证实大法都没有达到证实法的目地。2001年6月16日被派出所恶警绑架到看守所洗脑班,抄家几次。在那期间,由于受邪悟者的威逼,再加上邪恶强制的手段迫害,我写下了 “三书”,这一切都是我不情愿的。现严正声明在洗脑班所写、所做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勇猛精進,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坚信师父,正念正行,走正、走好正法最后阶段的路,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