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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回振香

    99年7.20,邪恶开始了铺天盖地的镇压,办事处、街道多次找我写“保证书”,被我拒绝。后来被报到分局,分局找单位,单位保卫科长找我,迫于压力,我填写了“不炼功”的表格,并交了师父的法像。以上所做的一切,我严正声明作废。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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