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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牛桂霞 我在1994年修炼法轮大法。2001年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拘留,被放回后在派出所写了“不修炼”的保证,走了弯路。在此声明所写“保证”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志不移,一修到底,听师父的话,跟随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0/918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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