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徐绍霞

    我是96年得法的,身体受益匪浅。99年7.20以后在大气候的压力下,因怕心有一年没学法,身体出现反复,当邪恶到家骚扰的时候,配合了按手印、签字,经过与同修切磋后,明白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证实法,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有一次去讲真象时,因心态不稳,被恶警发现,当夜被送到派出所,我一路上发正念,有师父在,跟师父走,出现了反胃的症状,上午被接到乡政府,下午村书记去保我,前提是让我在“保证书”上签字,我说不会写,书记说:“保证书”不让你写,自己的名字好歹你得写上。这样在亲情的干扰下,也就配合了。通过一年多的学法,感受到师父的慈悲,在法理上不断的认识,破除旧势力的安排,在一思一念上否定着旧势力,同时也明白了,修炼的严肃性,严正声明,“保证书”上的签字作废。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作废。按师父给安排的道路走,做好三件事,决不拿师父的慈悲开玩笑。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