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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文琼 我62岁。2004年国安恶警非法将我绑架至洗脑班,强行進行洗脑班。由于自己的执著与怕心,错误的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认识材料”。当邪恶非法将我判劳教运到劳教所,我又违心的写了“悔过书”“揭批书”等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我现在严正声明:1:以上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废。2:我过去所思、所想、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法理的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定走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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