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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玲 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诚信“真、善、忍”。但是江氏集团凌驾法律之上,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陷害法轮功和毒害世人,他们对炼功人進行强行洗脑,利用非法劳教、判刑、开除、罚款等恶毒手段,威迫炼功人写什么“悔过书”,“决裂书”等等。在此我声明在2002年邪恶的高压下,所写的什么“悔改书”之类,都是被迫抄写,是不理智的,违心的,一切有对师父不敬和违反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诚心忏悔,珍惜这万古机缘,跟上大法進程,讲清真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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