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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明娥

    得法之前,我有腰痛,头痛病,中西医都看了不少也不见好转,而修炼十几天后病全都好了,全家皆大欢喜。我真的感谢师父和大法。可是好景不长,99年7.20以后,江氏流氓集团疯狂迫害大法,单位不写“保证”不让我上班,还得把大法书交出来。由于怕失去工作,违心的写了“保证书”。过后我非常后悔,对不起慈悲救度的恩师。我决心痛改前非,在此我严正声明:我给单位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要精進,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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