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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济梅

    我是1998年3月开始学炼法轮功的。1999年3月末被拘留7天,2003年7月被送到洗脑班27天。在公安局、拘留所、教养院、派出所、街道、单位分别写下了违背大法的“保证书”、“决裂书”、“五敢书”等等一系列违背大法的文字说明和签名、言论等。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所有违背大法的“保证书”、“决裂书”、“五敢书”和所有违背大法的文字说明签名、言论等全部作废。我要从新修炼法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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