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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建立 我在99年下半年,恶警给出限期要抄家、搜书及供出其他学员姓名,我与妈妈为了保护学员,违心的将几本大法书和洪法录像带交给派出所。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至今心里痛悔不安,一直是个包袱,日后学法修炼也一直不精進,期间很多言行也不符合大法要求,没有做好正法时期应做好的三件事。在此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从现在开始做好三件事、坚定的跟师父走下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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