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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丽光 我98年得法,亲身体会到大法的神奇。7.20以后,当地政府和派出所经常无理骚扰我家,并于2001年7月14日和2001年12月27日两次把我骗到洗脑班,非法关押70天,强制洗脑。当时在高压迫害下,我违心的写了“三书”,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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