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陈景芳

    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静心,没有从根本上理解学法、修炼的目地是“返本归真”,因此,执著心、怕心太重,在2000年6月中旬,在洗脑班上,他们说“不接受洗脑,不让回家,送劳教所”。那时我曾经违心的说过“不炼了”,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在此我声明:以前说的、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今后我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多学法,做好自己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