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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金玉

    2004年10月28日在迷糊不清中,答应了社区三个恶人在“调查法轮功人员名单”上写了自己的名字和给了一寸像片。事后想来,不应该这样做,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让邪恶拉着走,要全盘否定一切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因此这一次的签名和照片一律作废。今后要走好自己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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