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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游海、张玉荣

    我和我的妻子在98年11月得法,由于学法时间短,学法不深,7.20打压开始,我们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当时怕心出来了,向邪恶妥协了,写“保证书”,我们当时是这样想的:我们心中不改变,写“保证书”是骗他们的,走走形式而已。经过学法看书,看师父的经文之后,知道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应该做的,用人的想法去骗人,而出卖了神佛,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一个修炼人的罪过和污点,我们真的后悔。特此声明,我们以前所做的一切“保证不炼了”、签字、画押全部作废。在以后我们要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从新做一个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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