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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树凡

    99年7.20期间,我是村里的党支部委员,为此,支部书记叫我在党员大会上,为修炼了法轮功而作“检查”,并写了书面“检查”,当时心想只是为应付,同时接受派出所的调查。由于学法的深入,我认识到“应付”、“接受”也是向邪恶妥协。难道做一个好人也有错吗?也要接受检查、调查吗?为此我今天在明慧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助师正法志不移。谢师尊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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