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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邓美娟 我今年33岁,98年开始修炼大法。2003年11月份,当地镇政府、派出所出动大量人力把我从家中强行绑架到洗脑班。由于自己长期不能静心学法,从而放大了各种执著,没了正念,加上求安逸之心特别强,因此在洗脑班里违心的写了“四书”,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现在特此声明,在洗脑班期间向邪恶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还有在7.20时别人代写的“保证书”,无论在何时何地任何执著心带动下所说“不炼了”的话,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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