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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鲜江

    我1997年8至9月份得法。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到1999年7.20以后,自己就陷入那种铺天盖地大骗局假象之中了。所以单位通知炼法轮功的人员集中,让我们写“不炼功”的保证,在那大气候的压力下,就写了“保证书”。给法带来了负面影响。现在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做危害法的事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1/91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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