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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淑杰

    我于98年得法,得法之前我的身体不好,有眩晕症、皮肤病,尤其是眩晕症十天半个月就犯一回。通过姐姐的介绍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一晃儿三、四个月没有犯病,我知道是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宇宙大法不但把我从病痛中解救出来,而且使我得到了真善忍大法,让我知道怎样去做一个好人。我把大法介绍给身边的人,他们都在大法中受益,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大法,我们经常一起到街头洪法炼功。99年7.20以后,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政府经常到家里来,当时由于自己有怕心,以及家人的阻挡,我违心的写了“不学不炼”的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损失,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在此我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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