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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智标

    我一出生身体特别不好,我于95年春得法后,身体得到了神奇的变化。可是自己有怕心,求安逸心,对名利的执著,做了许多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特别是2003年12月邪恶的迫害使我有了放弃修炼的念头,虽然没写什么,但我妥协了;使我很长时间一直没有精力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通过和同修学法交流以及同修的提醒,使我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以及别人替我写的所谓“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挽回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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