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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解培芬、齐彩梅

    2000年12月進京上访,被邪恶之徒非法抓捕回到当地教养院迫害。教养院迫害大法学员的手段极其残忍,在精神、肉体、酷刑的折磨下,由于放不下人的根本执著,明知大法是最正的,在压力面前违心的写下了所谓“不炼功”的“保证”,做了一个大法学员不应该做的。回来后一直按照师尊的要求做着修炼人应该做的“三件事”,没有对严正声明的认识。现郑重声明,在教养院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辜负正法时期大法所赋予的历史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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