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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秀琴

    我在教养院被非法判刑2年,在恶警的严厉迫害、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并写了“三书及思想汇报”。特此声明全部作废。感谢师尊又给了我重新做好的机会。今后我要坚定不移的跟上正法的進程,用我全部身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尊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决不辜负伟大师尊的慈悲苦度,一定要洗涮、洗净给自己造成的污点,走好、走正最后的每一步,做一个合格的、真正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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