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书文 我69岁,于2004年9月29日,被镇政府不法人员和公安分局等邪恶之徒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当邪恶犹大问我为什么又進来了。当时我有着急回家多种的心,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邪恶头子问我炼没炼,为此我随口说了一句“没炼”,在此声明所说的作废。今后在正法路上决心努力做好三件事,多学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继续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