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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书文

    我69岁,于2004年9月29日,被镇政府不法人员和公安分局等邪恶之徒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当邪恶犹大问我为什么又進来了。当时我有着急回家多种的心,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邪恶头子问我炼没炼,为此我随口说了一句“没炼”,在此声明所说的作废。今后在正法路上决心努力做好三件事,多学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继续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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