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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兰美玉 我56岁,2004年8月30日被镇610邪恶坏人非法绑架到洗脑班。在邪恶窝里、在强化逼迫下,写下了大法弟子本不应该写的“悔过书”,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对不起师父的一片苦度。为此郑重声明,自2004年11月24日起“悔过书”作废。从今往后坚修大法心不动,在正法路上,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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