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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香 我65岁,2004年8月30日被镇610邪恶坏人非法绑架到洗脑班。由于我平时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因而在邪恶的强化迫害下,写下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悔过书”。在此我特严正声明自2004年11月24日起所谓的“悔过书”作废。今后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父,跟上正法的步伐,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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