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淑英 我是98年4月15日得法的,今年49岁,99年7.20以后,我在当地派出所的逼迫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邪恶到我家逼着我按下了黑手印,这些言行都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想起来万分悔恨。在此,我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听师父的话,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