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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丽 我以前在单位应付单位领导写的什么“保证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书面东西彻底作废。今后用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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