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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鸿渐

    我是1997年10月有幸得法的。7年来的风风雨雨中,我有在师父教导下提高心性、坚修大法的幸福,也有由于自己不精進,在99年7.20以后的腥风血雨的迫害中,怕心的大暴露,使自己走了弯路的经历:在“610”和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威逼下,违心的向邪恶势力写了“问题交待”和“保证书”,伤害了大法、伤害了师父、伤害了同修,在我们县区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痛悔不已,深感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我的同修。几年来,每看到师尊的讲法,心中总难平静:我为师父的无量慈悲感动,也为自己曾走的弯路内心充满了负罪感。师父多次讲,绝对不承认旧势力的这场迫害。作为大法弟子我也不承认旧势力的这场安排。不管我过去向旧势力承诺过什么,我统统不承认。因为我是师父的弟子,我要坚定不移的跟师父走,要坚定不移的修炼法轮大法。在这里我严正声明:99年7.20以来,我所违心说的不利于大法的话和写的什么“检查交待”、“保证书”等一律不承认,统统作废。我一定紧跟师父,认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定正念,精進不停。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3/9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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