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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怡

    我现年40岁。2003年5月因发真象光盘被非法抓捕,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受尽了折磨与迫害。由于自己对师父讲的正法时期的法理解得还不深、不透,如特别是在对慈悲问题和放下生死问题的理解上,没有用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正念去思考,去对待,去要求,执著所谓在“法上认识到的法理”以及自己还潜在有不同程度的怕心,在邪恶者的诱导下,在自己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写了“悔过书”,因此被邪恶钻了空子,这一行为损害了自己作为一名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给大法抹了黑,给大法在世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破坏,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辜负了自己世界里众生对自己的期盼。为此在这里严正声明:我所写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一切有违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邪恶安排,遵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3/9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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