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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玉兰

    我96年得大法,修炼后身心受益,99年邪恶迫害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做了不该做的事,在单位及家人的压力下,交了两本大法书,《新加坡讲法》和《长春讲法》和大法录音带三盘,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我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3/9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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