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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水清

    自从1999年迫害开始,由于学法不够,正念不足,在被迫害当中,没有按照大法的标准去做,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和一定损失。特此声明,无论在拘留所、信访办、居委会等任何一个地点、环境、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一思一念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3/9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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