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季娟 我49岁,1995年得法以后身体改变很好,知道了大法的博大精深,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在99年7.20以后,在江氏集团的打压迫害下我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通过与同修切磋,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非常后悔。现在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在以后的修炼道路上修到底,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3/9199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