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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腾兰 我于1995年5月得大法。在99年7月20日以后,因江氏集团邪恶的高压和谎言欺骗,曾经有街道办和单位负责人要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未写。为了应付上面,后由单位负责人写好后并要我签名,由于当时存在怕心,不看内容就签了名。现严正声明,99年的“签名”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珍惜修炼机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3/919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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