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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翠铭

    我65岁,98年得法,深觉大法很好,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由于旧势力的迫害,加上自己的怕心,对他们说了“不炼功了”。后来看到师父的新经文,觉得真对不起师父。就下决心声明以前说的“不炼功了”作废。把师父说的三件事做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3/9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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